(四)腰推间盘突出
1 .单侧痛病例突起型106 例。 ( l )旁侧突起型76 例(6 0 . 8 瑞)。① 第一组:痛侧一处旁侧突起,单一神经根受累“例( 4 8 .。%) ;② 第二组:痛侧上下节段两处旁侧突起,同侧上厂神经根受累7 例〔 5 . 6 % ) ;③ 第三组:同节段(6 例)或仁下节段(3 例)左右两处旁侧突起,痛侧和健侧神经根均受累9 例(7 . 2 % )。
( 2 )中央突起型15 例(12 .。%) :① 第四组:中央一处或中央上下节段两处突起,硬膜受累2 例(l . 6 % ) ;② 第五组:中央偏痛侧一处突起,痛侧硬膜受累12 例(9 , 6 % ) ;③ 第六组:中央偏痛侧一处突起,硬膜受累合并下节段痛侧一处旁侧突起,单一神经根受累l 例( 0 . 8 环)。
2 .单侧痛病例游离型― 第七组.痛侧一处后纵韧带旁侧突起破裂,游离物全部逸出,进入椎管腔累及神经根7 例(5 . 6 % )。
3 .单侧痛病例膨隆型一一第八组:同节段痛侧神经根和硬膜连健侧硬膜和神经根一起受累8 例(6 . 4 % )。
4 .双侧痛病例突起型9 例。
( 1 )旁侧突起型一第九组:同节段左右两处旁侧突起,两侧神经根受累3 例(2 . 4 % )。( 2 )中央突起型6 例(4 . 8 % ) :① 第}组:中央一处突起佗例)或中央匕下两处突起( 1 例),硬膜受累3 例花.4 % ) ;② 第十一组:中央偏重侧一处突起,硬膜受累2 例(工.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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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第十二组:中央一处突起硬膜受累合并重侧上节段一处旁则突起神经根受累1 例(0 · 8 洲)。5 .双侧痛病例游离型一第十三组:中央偏重侧后纵韧带连硬膜一处突起破裂.游离物全部逸出进入椎管腔累及重侧蛛网膜1 例(。.8 % )。
6 .双侧痛病例膨隆型一第十四组:同节段硬膜连左右两侧神经根一起受累9 例( 7 , 2 % )。
上述分类证明,125 例退变性椎间盘在同一个腰推管内可以出现① 一处旁侧突起(包括游离型在内);② 同节段左右两处旁侧突起;③ 同侧上下节段或左右两侧匕下节段2 或3 处旁侧突起;① 一处中央(包括中央偏旁侧)突起;⑤ 上下节段两处中央突起;⑥ 一处中央突起合并上下节段一处旁侧突起;⑦ 同节段整个膨隆等不同部位和不同形态的改变。这种腰椎管内存在的复杂的客观事物.启迪作者采用扩大的多节段椎板切除的椎管内软组织松解术治疗腰狭症和腰狭突症,实属客观的需要。
可是,传统的“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术式多以“开窗”式椎板切除为主,只有当术中遭遇区难时才考虑半稚板切除的术式。至于单一的全椎板切除术式仅在极少数病例中选择性地应用。现在作者把传统的3 种椎板切除术式的不足之处作红下分析。
1 .单从解除神经组织机械性压迫的治疗原则出发考虑,“开窗”式椎板切除的术式只能适用于单一神经根受累(第一组60 例和第七组5 例)的65 病例(5 弓· 。写);半椎板式切除的及式只能适用T -单一硬膜受累(第四组1 例、第五组12 例和第十一组2 例)的17 病例( 13 . 6 % ) ;单一全椎板式切除的术式只适用于单一蛛网膜受累、同节段左右两侧神经根受象或硬膜连左右两侧神经根受累(第卞三组1 例、第九组3 例、第三组7 例、第八组8 例和第卜四组9 例)的28 病例(22 . 4 % ) ,但对卜下节段神经根受累以及上下节段硬膜受累或硬膜合并上或下节段神经根受累(第二组7 例、第三组2 例、第四组l 例、第七组2 例、第十组1 例、第十二组1 例和第六组1 例)的15 病例(l 2 .。%) ,是完全不适用的。2 .再从解除神经组织鞘膜外化学性刺激的治疗原则出发考虑,上述3 种传统的术式无法消除多节段神经根鞘膜外和硬膜外一片致痛的炎性枯连脂肪以及1 一3 个节段变性增厚黄韧带的一般压迹或葫芦形压迹,致椎管内仍保留着许多致痛的病理基础。又因传统理论忽视了椎管外致痛因素的重要性,上述3 种椎管内手术前或后没有施行同侧腰臀部及大腿根部软组织损害的全面治疗,因此术后疗效不理想和远期疗效要比单独扩大的腰惟管内多节段软组织松解术“低于22 . 22 %的治愈显效率”更要低得多,这也是意料中之事。所以采用扩大的多节段椎板切除的椎管内软组织松解术结合推管外软组织松解有效的非手术疗法或手术疗法,取代单独解除机械性压迫的上述3 种传统的椎板切除术式治疗腰狭突症合并腰椎管外软组织损害,也是软组织外科学实践检验的必然结果。
(五)椎间盘突出物压迫腰神经根不同方位与发生不同腆脊柱侧凸的关系通过本文125 病例临床结合X 线片检查的分析,发现腰脊柱的正位形态出现无侧凸8 例( 6 . 4 洲)、健(轻)侧凸22 例(17 . 6 % )和痛(重)侧凸95 例(76 . 0 % ) (表2 )。这3 种正泣腰脊柱不同形态的改变与突出物压迫神经根的不同方位相对照,并无因果连系发现,见表1 所示。由于第二组至第十四组病例的椎管内存有相当复杂的病理变化,难以进行正确分析。为此作者选择第一组60 例痛侧一处旁侧突起的单一神经根受累者当作分析对象,所得结论应该说是具有更强的实在性和说服力的,现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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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根4 例(6 . 67 % ) ,这7 病例中又出现健侧凸1 例(l . 67 % )和痛侧凸6 例(10 .。%)。l 亘神经根内前侧受压者24 例(40 .。%) ,其中累及腰;神经根n 例(l 8 . 33 % )和累及腰。神经根13 例(2 飞.67 % ) ,这24 病例中出现健侧凸2 例(3 . 33 % )和痛侧凸况例(36 . 67 % ) 再将第一组60 例的正位腰脊柱形态改变归纳为图表2 所示的7 种类型,从突出物压迫神经根不同方位引出的腰脊柱侧凸的关系进一步分析中发现:① 无侧凸型3 例‘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