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仨书籍管理系统
您现在的位置:所有书籍第十四本 实用颈腰背痛学 详 细 内 容:  
文章标题:第十一章 腰臀部疼痛性疾患 第四、五、六节
内容开始
76 )。4 .哪些情况要作全椎板切除?对于年龄较大患有中央型突出者,常在椎体后缘有较大的骨质增生(骨赘),连同推间盘突出一同压在推管的前方。若位于单侧近中线处,仍可从单侧按上法将棘突根部切除扩大,才能不致损伤马尾而取出推间盘及骨赘。对于骨质增生较广泛,有如一个较长的门坎,从一侧横贯到对侧时,就应作全推板切除。对于一些特大的中央突出,其突出物的两侧都已达两侧推弓根部,亦即重度中央三度突出,也应作全椎板切除。此种横度较宽的突出物,临床表现为同一间隙的两外侧神经根受压最重,同时伴有马尾及其他神经根的重度受压。
5
。另一种方法是从两侧推板开窗,保留棘突及棘间韧带,目的是求得脊柱的稳定性。6 .作一侧椎板暴尾,在切除棘突根部后保留棘间韧带,咬除对侧近棘突根部的推板,开窗取对侧的突出部分,也可减少对脊柱的稳定性的影响。
总之,极大部分的中央型推间盘突出,可以不作全推板切除,即能取出全部推间盘,可减少手术损伤。

九、再次手术间扭
(一)发病卒
总的发病率不高,在作者近10 年的千例手术中,共收治40 例,约占手术总数的4 %。实际数字可能不止此数,因有些疗效较差的患者常因某些原因而不愿再手术。
(二)再次手术妈原因
1
.第二次手术的原因属于第一次手术技术上的原因有下列几种.
( l
)手术操作的粗暴与不彻底.① 推间盘摘除不够“千净”。干净是相对的,要说完全干净,即就是推间盘全部摘除,不仅不可能,也不需要。这里所指的“干净”,指的是摘出物的直径要超过i , scm 球直径。当然这是一个起码数,能超过Zcm 球直径的,也不在少数。也就是说,要尽t 将容易取出的已经分离的或将要分离的椎间盘都摘除,形成一个明显的中空状态,最多的可以达2 . sc ,球直径,一般都在1 .如二球宜径以上,才能放心.若将来仍有新的退化脱落,也不致造成明显的压迫。② 在取出过程中将病侧破裂的稚间盘组织,推向对侧,形成同一间隙的对侧突出。这在手术章内已经讲过。即在环切后,先将膨出的玉米花状组织用枯膜钳咬住拉出,然后逐步深人去挟,就不会挤向对侧。⑧ 手术粗暴,造成神经根及硬膜囊的粘连,因而需再次手术分离粘连。
( 2
)手术中忽略了便隐窝狭窄:推管狭窄有不少是同推间盘突出同时存在,单取出了压迫神经根的推间盘,而未探察侧隐窝时,可能需再次手术减压狭窄。
( 3
)手术中忽略了神经根管的狭窄。· 此种狭窄发生于近推管处。
( 4
)手术时忽略了推体前方的骨赞形成,这种骨赘应予切除或用打击器捶平。( 5 )手术时定位错误,腰3 ~。误认为是腰。.5 ,切除了正常的腰3 ,。,而有突出的腰。.推间盘却未动,症状未解决而需再次手术。
( 6
)忽略了双突出的存在,术中只取出一个突出。
( 7
)探查阴性,而又未进一步导找神经纤维瘤的存在。
2
.难以避免的原因:
( 1
)新的对侧突出。这可于第一次术后最少半年发生。
( 2
)新的上或下间隙推间盘的突出。由于一个间隙的椎间盘被取出,其上或下一个推间盘处于更大的应力集中地位,容易发生突出。
( 3
)多年后发生的推管狭窄,,由于退变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若干年后,再形成稚管狭窄而需进行再手术。此与原手术无关。
(三)再进推管的方法
再次手术雍痕多,分离困难,推管内的盘痕更是难以分离,很容易损伤神经根与剥破硬膜襄。
1
.从第一次所作开窗手术处进人法
( 1
)切口稍大于原切口,肌肉向外推开要多,’直达小关节的外缘,以利推板拉钩发挥作用.
( 2
)用。.字‘的骨凿在开窗上方。.5 , Icm 的推板处凿开推板,此处的推板下方同未手术时的情况一样,下面没有雍痕及枯连。看见硬膜是很重要的,然后下移分离硬膜与盛痕组织,游离出神经根。
( 3
)先探察原推间盘摘除处,看有无新的突出,或从间隙中重新插人神经剥离器,以探察内侧的间隙。若空腔仍很大,外方亦不见有新的压迫,即就不是复发。若有脱出之物或游离物刺激神经,即可用枯膜钳挟出游离或突出的组织。
( 4
)再探小关节是否突人推管内,根据情况,可作部分切除,以解除推管内压迫。2 .第一次手术所做半推板手术的进人法
在第一次间隙上方的一个间隙进人,如同开窗一样,找到密痕上方的推间隙.然后向下分离,直达下方病灶所在。其它探察步骤同前一个手术一样。
3
。已作全推板手术的进人法
由于硬膜与家痕粘连过多,几乎不能分离,因而硬膜易被剥破。手术应从全稚板切除后的推板边缘与硬膜之间进人,分离绕到硬膜前外方,进行推管前方的探查。若从中央渐进,难免剥破硬膜。
(四)再次手术时寻找的重点
应根据症状重点作下列寻找.
1
.在第一次手术病变处,寻找有无新的突出,有无未取干净的突出以及对侧的突出(若症状在对侧)。
2
。寻找有无骨赘。
3
.寻找有无医源性狭窄,第一次手术后,推板可以增厚,增厚部也可压向推管。4 .寻找有无遗留碎骨片或棉球。
5
。寻找有无神经根周围的枯连。
6
.导找有无侧隐窝小关节处及神经根管狭窄。
7
.寻找有无上下间隙之突出。
(五)对再次手术的评价
1
。应尽量进免第二次进人推管,第一次手术要做到“完全彻底”,不能草率“收兵”。

2 。应懊重考虑第二次手术的适应证。因为第二次手术难度大,粘连多,解剖不清,又是再一次创伤,还要切除更多的骨质,有可能影响脊柱的稳定性等,因而必须考虑第二次手术能不能解决患煮那产的主要矛盾,有没有必要非行第二次手术不可.
3
.有些现存的主诉,只要能用保守治疗的,也可先行保守。当然这要根据具休情况,有些有明确手术探寮指征的,就不要姑息,而应早进行二次手术。有些可以用保守治疗的,就要试行保守治疗,不少病例可以经过卧床休息或封闭等手段而进免手术。
4
.手术者应有足够的经验。
十、对手术治疗的评价
1
.』 手术治疗无疑是一个终极治疗,也是各种治疗中疗效最好的一种。多数症状较重、病程较长、经手术治疗效果不明显的惠者,最后仍需进行手术治疗。
2
.手术操作要求高,因而必须细致,否则容易发生事故。从无菌技术到各个手术环节都必须认真,不能马虎。术前的正确判断,与术中的各项预计,都是成功的重要关锐所在。3 .较重病例应当早作手术。鉴于临床所见凡神经受累的较重患者,神经功能容易受到损伤,术后反射难以恢复,少数患者肌力、感觉等也难以恢复正常,特别是括约肌的排便功能与性功能,说明手术应当早进行。过去作者曾认为,患病期必须长于6 个月手术疗效才较好的论断,早已被手术操作方法的改进所否定。现在有急性发作只有数天的,接受手术后,也获得优良效果,发病不到3 个月的,手术也得到良好效果。
4
.凡有性功能衰退及50 岁以上患者,最好不要作前路推间盘手术摘除,而只能作后路。前路不可能不损伤一些与性功能有关的神经,手术后性功能衰退可能会加重。十一、与稚间盘突出定合并存在润变的处理
(一)推间全突出合并推管狭窄
见腰推管狭窄节内容。
(二)推间盘突出合并黄韧带书序
处理是在摘除推间盘之后,切除肥厚的黄韧带。
(三)推问盘突出合并钟鑫
1
.若推间盘突出与肿瘤存在于相邻之两处,且推间盘突出症状重,应作推间盘摘除术,同时脊推肿瘤作活检,有撅瘫时作全推板减压,有可能在不久将来将形成截瘫时,也可同时作全推板切除,以预防脊髓马尾的受压,若为良性肿瘤时,应进行切除术。
2
.若推间盘突出与肿瘤极为邻近,且推间盘突出是主要症伏,樵间盘应予较彻底的摘除,若肿瘤为主要症状,只作全椎板减压术。这是对恶性肿瘤而言。若为良性肿瘤,可都作较彻底的手术清除。
(四)推问盘突出阅时存冰较t 的腆痛
1
.若无脊推不稳现象,仍只作稚间盘摘除术,以观后效。因硬脊膜的受压,也可能有较重膜痛,在推间盘摘除后,可望腰痛减轻或消失。若仍存有较重的腰痛,术后6 个月可考虑加作植骨融合手术。
2
.若有脊柱不稳现象,在摘除推闻盘后,可同时作融合手术。
(五)雄间盘突出合并奋耘汾脱
l
。若滑脱为I 度,在摘除推间盘后,不作融合术。术后腿痛、腰痛如都解决,日后也不补作融合手术。因I 度滑脱不少病人并无明显的腰痛。
2
.若滑脱在1 度以上,也可在摘除推间盘后不作融合手术,若仍腰痛,再补作植骨融合手术。也可同时即作植骨融合手术。
十二、推间盘突出症的预后与疗效
(一)浦后
1
,很少一部分患者可以自愈,25 %患者可以经过非手术疗法而痊愈,但复发率较高。手术治疗的优良率可达95 %以上,手术后的复发率各方数字不同,技术决定了后果,作者最后1500 例的复发率约为l %。
2
.凡有神经受损的患者,恢复就不甚满意。在作者病例中,凡有跟胜反射丧失者,恢复不到10 % ,小腿感觉丧失者,恢复不到5 。%,肌力减退者,恢复在75 % ,大小便重度功能障碍者,功能不能完全恢复.
3
.术后极大部分患者的腰痛可以消失。筋膜肌肉不缝合,对腰痛没有影响。4 .推间盘间障感染后的患者,卧床时间长,经过积极治疗,极大部分患者可以无需手术切开,感染后将长期留有轻度腰痛。
5
95 %的患者,可以恢复原来的工作,
(二)疗效评定
并无统一的评定方法。有些人只以症状轻重分,也有的人只以症状轻重及是否恢复原来的工作去分,还有的既以症状轻重、恢复原来工作,又以神经功能恢复情况去分,故疗效很难对比。有的医生接受的患者都是极重的与神经重度损伤的,他的效果就不如其他医生所接受的较轻患者。笔者认为,疗效标准应根据两种情况去分:第一类是没有神经受损或神经受损较轻的,另一类是神经较重受损的。
第一类:优― 疼痛消失,行动跑步无障碍,恢复原工作,良― 疼痛基本消失,行动跑步虽无障碍,但过重活动有轻度痛与不适,恢复原有工作,进步― 疼痛减轻一半,行动及跑步轻度障碍,应调换工作,差― 无改进,不能恢复原有工作。进步与差都属不及格,有人统计把进步都算在“有效”之类,是极不合理的统计方法。这种“进步”患者是不满意的,医生也是不满意的,所以把这一点“改进,也作为”有效”,而把“有效”在统计时,作为”好行,这是不合理的。
第二类扩优― 疼痛消失,行动跑步自如,恢复原来工作,肌力恢复,感觉区域正常,跟膝反射存在,大小便功能正常,这种病例不多,良― 痛消失,行动跑步自如,恢复原来工作,肌力减弱,感觉区域感觉仍减退,跟膝反射减弱,大小便功能障碍改进。

(许竞斌)